永利集团3044am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

發布者:計算機與信工學院發布時間:2024-06-11浏覽次數:848

湖師學〔2021〕11 号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管理我校學生勤工助學工作,健全學生資助制度,促進勤工助學活動健康、有序開展,保障學生合法權益,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發揮勤工助學育人功能,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根據《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教财〔2018〕12 号)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勤工助學活動是指學生在學校組織下,利用課餘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助學的主要内容是與專業學習相結合的科技和文化服務及培養勞動觀念和自立精神的勞務和智力服務。學生私自在校外兼職的行為,不在本辦法規定之列。

第三條 勤工助學活動遵循“立足校園、服務社會”的工作宗旨,堅持學有餘力、自願申請、信息公開、扶困優先、競争上崗、遵紀守法的原則,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學生正常學習的前提下組織開展。

第四條 學校設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勤工助學工作,負責協調學校的宣傳、學工、财務、人事、教務、科研、招就、後勤、團委等部門,指導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開展相關工作。校學生資助工作辦公室設在學工部(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全校勤工助學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勤工助學管理服務機構工作職責:

(一)制定學校勤工助學的基本政策和實施辦法;

(二)審定校内各用工單位勤工助學崗位;

(三)對申請參加勤工助學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建立勤工助學檔案,優先推薦和安排經濟困難學生上崗;

(四)組織開展必要的勤工助學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

(五)監督和管理日常勤工助學活動,調解學生和用工單位之間的矛盾和糾紛,維護勤工助學學生的合法權益;

(六)配合學校财務部門共同管理和使用學校勤工助學專項資金,制定校内勤工助學崗位的報酬标準,并負責酬金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勤工助學崗位設置及申請

第六條 校内勤工助學崗位分固定崗位和臨時崗位。固定崗位是指持續一個學期以上的長期性崗位和寒暑假期間的連續性崗位;臨時崗位是指不具有長期性,通過一次或幾次勤工助學活動即完成任務的工作崗位。校内勤工助學崗位設置應以智力型崗位為主,包括學工助理、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後勤服務及其他技術性崗位。

第七條 設置的崗位數量既要滿足學生的工時需求,又要保證學生不因參加勤工助學而影響學習。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32小時;如遇加班,每月累計工時不超過40小時。如因參加勤工助學而影響了學習,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有權終止或調整其勤工助學活動。

第八條 校内勤工助學崗位設置:

(一)校内用工單位結合實際需要,在新學期開學半個月内提出設崗申請,并填寫《永利集团3044am校内勤工助學崗位需求表》,報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需設立臨時崗位的,應提前一周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報批。

(二)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用人單位申請的崗位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崗位在全校公開。

第九條 勤工助學崗位申請流程

(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用工單位崗位性質、用工數量及職責要求等組織公開招聘。

(二)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永利集团3044am勤工助學崗位申請審批表》,經所在學院審核同意後,上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學校及用工單位對拟定錄用學生進行職業技能、職業道德、安全意識、維權意識等方面的崗前知識培訓。

(四)經培訓合格後,學生與用工單位簽訂《永利集团3044am校内勤工助學協議書》及《永利集团3044am校内勤工助學崗位履職承諾書》,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各用工單位填寫《永利集团3044am勤工助學助理信息一覽表》上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四章 勤工助學管理

第十條 勤工助學活動由學校統一組織管理,任何個人、團體和用工單位未經許可,不得在校園範圍内招聘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或進行各種經營性活動。

第十一條 學生參加勤工助學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任何用人單位或個人應為學生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有毒、有害和危險的生産作業以及超過學生身體承受能力、有礙學生健康的勞動,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學生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對少數民族學生從事勤工助學活動,應尊重其風俗習慣。

第十二條 在勤工助學活動中,若出現協議糾紛或學生意外傷害事故,協議各方應按照簽訂的協議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一緻意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三條 上崗學生須按約定的期限工作。因特殊原因需終止勤工助學活動,須提前一周向用工單位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後方可終止工作。學生不得擅自轉讓勤工助學崗位,否則取消轉讓雙方勤工助學資格,一年内不再安排新的崗位。

第十四條 學校每學期末對勤工助學崗位進行考核,各用工單位根據學生日常表現情況填寫《永利集团3044am勤工助學助理考核信息一覽表》。學校每學年為兩學期考核均合格的學生發放勤工助學助理聘書,并對在勤工助學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因勤工助學活動影響學習或違反勤工助學管理規定的學生,可按照協議停止其勤工助學活動;對在勤工助學活動中違反校紀校規的,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進行教育和處理。

第五章 勤工助學經費保障及薪酬發放

第十五條 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專項資金,保證勤工助學活動正常開展。勤工助學經費專款專用,嚴格管理并接受學校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十六條 校内勤工助學崗位薪酬标準為每小時12元人民币,分為每月固定32工時計酬和按實際工時計酬兩種方式。用工單位做好每月工時記錄,并如實填寫《永利集团3044am勤工助學補助發放表》,經本單位領導審核、簽字、蓋章,報學生工作(部)處、财務處審核後發放。對違反管理規定或考核不合格者,視具體情況減發該月報酬的10~80。因工作需要超過每月40個工時,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報酬的,用工單位須事先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